中國航空研究院601所202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方案
根據《關于做好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3號文件與《關于做好遼寧省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遼招考委字〔2023〕6號文件要求,現制定研究所2023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方案,具體如下:
第一條 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政策公開透明,程序公平公正,監督健全有效的原則。
2.堅持對考生德智體等全面考察,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及創新精神等重點考核的原則。
3.堅持客觀評價、量化考核的原則。
4.堅持規范管理,保證質量的原則。
第二條 復試的組織與管理
研究所成立由主管所領導寧永前擔任組長、科研人才能力中心主任鄭航擔任副組長、相關專業的專家擔任組員的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指導開展本單位招生復試工作。
成立在領導小組指導下的復試工作落實小組,組長科研人才能力中心副主任鄒龍飛,負責統籌復試工作的具體安排,小組組員邱鈴博負責與考生聯絡、并審查考生的復試資格,組織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人員、場地、設備、經費等。
成立在領導小組指導下的復試面試工作小組,成員由相關專業專家導師組成,不少于5人。負責本學科的復試工作(含面試、筆試)。
第三條 復試分數線、統考情況及一志愿復試考生生源情況
復試分數線為:政治55分及以上、英語一50分及以上、數學一90分及以上、專業課二70分及以上、總分315分及以上。
2023年我所碩士生招生規模(計劃)6人,實際報考人數7人。推免及一志愿符合復試分數線基本要求的考生2人。
原則上2023年復試人數比例為≥120%。
第四條 考生資格審查
所科研人才能力中心負責在復試前對考生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審查內容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暫無法提供的材料需說明原因。
參加復試考生應按以下要求準備材料,所有提交的復印材料均需以A4紙大小按序統一左側裝訂: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一份身份證件正反面的復印件,個人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一張;
2.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攜帶本人學生證和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畢業證書須于新生開學報到時向我所提供原件與復印件);
3.往屆生須攜帶以下各類材料:學歷、學位證書(即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一份復印件;由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提供的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復印件,并須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4.學歷學籍核驗結果(請考生自行到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查詢個人學籍學歷信息,截圖保存報告并打?。?;
5.檔案所在單位政審材料。
第五條 調劑遴選原則
2023年我單位飛行器設計專業(飛行控制系統設計方向、飛行器機電綜合設計方向、飛行器航空電子系統綜合設計方向)招收調劑考生。
根據我單位飛行器設計專業(飛行控制系統設計方向、飛行器機電綜合設計方向、飛行器航空電子系統綜合設計方向)的培養方向要求,故調劑考生的學科專業背景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所考專業課二名稱為“自動控制原理”或相近專業課;
2.所考專業課二名稱為“電氣科學基礎”或相近專業課;
3. 所考專業課二名稱為“信號與系統”或相近專業課。
通過調劑報名審核的考生,復試資格按初試總分由高到低依次確定[初試總分相同者,按專業課二得分排序,若專業課二得分相同,則按專業課一(數學一)得分排序]。取得調劑復試資格人員名單及相關信息在研招網上公示。
第六條 復試科目、方式及時間安排
1.復試科目:
復試包括外語復試、綜合素質面試、專業面試三部分。具體工作由復試工作落實小組組織實施。
(1)外語復試
根據《復試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指導意見》進行外語復試,分為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滿分150分,90分為合格線,低于90分為不合格,考試時間90分鐘,成績計入復試總分。試題保密工作按專業課自命題要求進行。
(2)綜合素質面試
滿分:100分。每名考生面試時間10分鐘??己藢W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表現,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心理健康以及人文素養等方面。
(3)專業面試
滿分:150分。由專家組進行提問,每名考生至少回答三個專業問題。時間20分鐘,滿分150分。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大學階段的學習情況及創新能力等。
以上3項復試科目合計400分。
2.復試方式
上述復試科目均采取線下面試形式,全程錄音錄像。
3.復試時間
復試時間擬定于2023年3月27日開始,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4.復試試題管理
復試試題的保管與備案由科研人才能力中心負責統一管理,以供復試后追溯考生試題。
第七條 成績計算
按初試權重占考生總成績的60%、復試權重占40%的加權原則得出總成績。
總成績=初試總分×60%+復試總分×40%
第八條 復試體檢及綜合能力測評
參加復試的考生需到三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嚴格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相關規定及我所的健康體檢要求執行,并將體檢結果在復試結束后三日內郵遞給中國航空研究院601所。體檢審核未通過的考生不予錄取。
我所指定第三方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在線能力測評,測評結果作為錄取結果的參考項。
第九條 錄取辦法
根據總成績分別對一志愿、調劑人選進行排序,按招生指標,優先在一志愿考生中擇優確定錄取人選,最后按剩余指標從調劑考生中擇優確定錄取人選。綜合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擬錄取名單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上報遼寧省研究生招生處審核,報教育部批準后錄取。
第十條 新生入學復查辦法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要求,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研究所組織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復查,辦法如下:
1.新生報到時,組織復查新生錄取通知書、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
2.收到新生檔案后,復查新生本人及身份證明與考生檔案是否一致。
3.考察新生身心健康狀況。如身心健康狀況不適宜在所學習,經研究所指定的三級以上醫院診斷,需要在家休養的,可以按照相關規定保留入學資格;病情嚴重者,取消錄取資格。
4.對初試、復試涉及到的專業科目進行筆試,考試成績與初試、復試成績反差較大者,將深入調查原因,一旦發現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況的,將取消錄取資格;已經取得學籍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上級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十一條 復試、錄取工作政策宣傳與咨詢
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等相關政策,按要求及時在研招網公開發布,并通過電話、電子郵箱、研招網在線咨詢等形式及時解答考生的咨詢。
第十二條 復試期間突發事件與輿情應急處置預案
1.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為研究生復試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指揮機構??傊笓]、副總指揮分別由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擔任。
2.復試工作落實小組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的預防、控制和補救工作。
3.發生突發事件或輿情事件,復試工作落實小組需在第一時間做好記錄,并立即上報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4.所有復試工作人員負有在各自工作范圍內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職責。
第十三條 其他事宜
未盡事宜由601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解決。
聯系人及電話:邱鈴博024-26782443
單位名稱:沈陽飛機設計研究所
通信地址:沈陽市皇姑區塔灣街40號沈陽飛機設計研究所科研人才能力中心
郵編:110035
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公司沈陽飛機設計研究所
2023年3月20日